民眾到銀行櫃台辦事,即使是最簡單的存摺更換,也可能被盜領存款。
金管會昨(13)日強調,民眾到銀行臨櫃辦理任何事情,都要記住視線不要離開行員,防止不肖行員挪用款項。
金管會昨日宣布處分安泰銀行200萬元,主要是因為安泰銀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,金額高達3,600萬元。金管會官員形容,這名行員挪用客戶款項的方式千奇百怪,足可作為銀行內控疏失的教材。
金管會已經將此行員的手法告知銀行公會,請銀行公會轉知各銀行,不要再讓行員有同樣犯錯的機會。
銀行局長鍾慧貞表示,這名行員挪用存款的方法,例如客戶臨櫃要換摺,行員把舊存摺的磁條偷偷撕下來,還給客戶沒有磁條的舊存摺。這名行員再以此磁條,重新弄一個新的存摺。
鍾慧貞提醒,民眾若更換存摺,拿回舊存摺,一定要注意磁條還在不在,最好請行員打洞,避免有任何複製的機會。
其次,行員也偷偷拓印客戶的印鑑,告訴客戶:「印鑑再給我一下」,趁機蓋在空白的取款條。
鍾慧貞表示,民眾如果可以自己蓋印章,盡量自己蓋,如果不能自己蓋印章,在行員蓋章時,眼睛也不要離開行員的手,看一下印鑑被蓋在哪裡。
另外,民眾一定要注意,不論跟行員有多熟,即使是親戚朋友關係,也絕對不要把存摺與印鑑交給行員保管,更不要把自己提款卡的號碼告訴行員。
金管會表示,安泰銀行行員就是利用換摺的機會,以及透過各種方法得知客戶的密碼,盜領客戶的存款。幸好後來有民眾發現存款金額不對,主動向安泰銀行反映。
安泰銀行因存摺換發作業流程、及對客戶密碼的保密有所疏漏,也沒有落實交易覆核及控管機制,致簡易型分行行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客戶存款,內控制度有疏失,核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,並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,命令該行解除涉案人員職務,且移送法辦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314/2/vanc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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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事情真的很恐怖...
之前我弟也有碰過類似的狀況
通常大學要繳學費都是拿註冊單到指定金融單位繳納
不用特地開戶之類的
但他們學校整個很怪異(個人覺得這種方式很有問題 = =)
規定學生一定要到指定銀行開戶之後
把註冊費存入戶頭中, 然後學校再直接扣款。
於是這個學期初我弟就一個人跑去那家銀行,把註冊費存進戶頭
回到家後把存摺放在我媽桌上,讓我媽收起來
我媽習慣收存摺之前都會看一下最近變動的金額
沒想到!竟然沒有當天的交易紀錄!!
也就是我弟的那筆數萬元註冊費就這樣憑空消失!!!
發現的當時是下午兩點多
我媽立刻叫我弟再去銀行一趟
要求那位經辦的行員把金額KEY進去
還好行員不敢不認帳(可能因為是當天發生的事吧)
但我弟回來之後說,行員看起來也沒有很驚訝或是抱歉的樣子
整個就是有蹊蹺的感覺。。。。。。
如果我媽當時沒有發現少了這筆紀錄,那錢可能就這樣被行員收進口袋裡也說不定
而且搞不好還有其他民眾受害而不自知
超恐怖的。。。。。。
所以說,大家以後到銀行去真的要緊盯行員的一舉一動
存摺拿回來後記得確認金額是否正確再離開
否則辛苦賺來的錢可能就這樣不明不白的被A走了......。
2008年3月14日 星期五
更換存摺 視線要釘緊行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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